保安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16-02-03
第一条 仪容仪表 1.上岗前不得饮酒,上岗时间要求穿制服,佩戴内部工作证等; 2.上岗时间要集中注意力,保持举止端庄,处理问题时要认真分析、 果断、公平; 3.不准留长头发、小胡子、长指甲,违者将给予通报批评,限期改正。 第二条 执勤部分 1.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,非保安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内,任何人不准在值班室会客或聊天; 2.发现情况时,保安值班人员应沉着、冷静、准确地向有关领导报告, 不准错报,不准随便离开控制室,如擅自离岗者,按失职论处; 3.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,值班室要保持干净、整齐无灰尘。 4.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坚守岗位。严禁打瞌睡,不得乱串闲谈,阻碍他人工作。如因离岗引发事故,造成工地财产损失而又未抓到盗窃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当月工资或除名处理; 5.保安人员用餐时必须有人值班,不得空岗用餐,一旦发现异常情况,应迅速赶赴现场,同时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。对于遇到异常情况不妥善处理又不及时汇报者,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给予必要的处分。 第三条 外勤部分 1.保障施工道路畅通,机动车、自行车的停放要整齐有序,如因乱停放而造成塞车,追究值班人的责任; 2.外勤值班必须按规定经常巡视重点位置(如配电房、办公室、围墙阴暗处和材料仓库等),发现可疑的人要查问清楚,防止发生意外事故。 3.禁止无《施工现场车辆出入证》及无相关领导批准的车辆进入现场,如随意放入的,追究值班人的责任。 第四条 考勤处理方法 1.迟到、早退十分钟内给予警告处分,超过三十分钟以上算旷工半天,旷工一天扣三天; 2.请事假一天必须由主管批准;请假一天以上需上报办公室批准。请假必须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,不准别人代请或通过电话请假; 3.病假必须有三甲级以上医院的医生开具的证明,方可病休; 4.不请假,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,旷工三天以上者,按自离处理; 5.工作时间严禁会客、做私事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,发现一次扣50元,造成工作失误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; 6.按时交接班,交接班时要详细填写值班笔记,主管每天须详细检查记录情况,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; 7.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不许对外泄露工地内幕事件。